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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伴你行】西湖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西湖区法院 聂龙 吴若琰  发布时间:2024-08-19 09:44:5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与西湖生态环境局、西湖区朝农街道五坊社区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题,共同开展“全国生态日”环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保护生态,可以从自觉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做起,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在九洲天虹活动现场,西湖区法院工作人员拉起横幅、搭建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全国生态日”宣传手册,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倡导大家在日常的生活中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争当生态文明的参与者、绿色生活的实践者。

活动结束后,西湖区法院工作人员前往了朝阳江滩公园内的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现场巡查。西湖区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展示宣传手册的方式向朝阳江滩公园内游玩群众及附近居民讲解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定义、作用,污染饮用水水源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等,让在场游客及居民了解到生态环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

下一步,西湖区法院将以党建为引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引导大家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