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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水资源司法保护令
作者:西湖区法院 付春燕  发布时间:2024-06-06 10:21:5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6月5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针对朝阳江滩公园内青云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发出全省首份水资源司法保护令。

朝阳江滩公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南昌市最大的供水水厂——青云水厂开设的饮用水取水口。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卫生与市民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

近年来,随着城市空间的拓展,部分市民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活动,加上少数市民垂钓、游泳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饮用水水源面临被污染的风险。为此,经南昌市西湖生态环境局申请,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创新生态环境司法服务方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强化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力度,发出全省首份水资源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倾倒废渣、污水、垃圾等废弃物,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使用农药、开采砂石,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放养牲畜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南昌市西湖生态环境局表示,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全省首份水资源司法保护令非常及时,充分体现了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的积极能动作用。保护令的发布,一方面让社会公众更直观的了解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将有效减少甚至避免人为因素对饮用水水源的破坏;另一方面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以对照自己平时的生产、经营或各种活动中是否存在可能导致饮用水水源污染的情况。

下一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延伸生态环境司法服务,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充分发挥好司法保护令的作用,深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积极推出司法保护机制和司法服务新举措,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