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曾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邓某返还借款本金20000元。
被告与原告系朋友关系。2020年9月10日15点左右,被告微信中称补交社保需要20000元,于是原告立刻通过银行转账,约定2020年前还,但一直未还。无奈原告只有向法院起诉。
被告未到庭答辩,亦未举证、质证。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借款,原告实际向被告出借了20000元,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原告主张被告还款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