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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驾车遇民警设点查酒驾遂驾车逆行获刑
作者:西湖区法院 黄迁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3-12-28 15:20:42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 年 10 月 26 日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被告人赵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搭载陈某等二人从南昌市某酒吧附近出发,途经苏圃路、民德路、八一大道,当行驶八一大道省委党校门口附近时赵某发现前方有民警设点查酒驾遂驾车逆行转入松柏巷,后被民警拦下。民警现场对赵某使用酒精测试仪进行呼气检测,检出酒精含量为 169mg/100ml,后民警将赵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检测,赵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84.5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 年 11 月 8 日,被告人赵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坦白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