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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空调滴水一事起争执 男子动手打伤邻居获刑
作者:西湖区法院 邓文辉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3-12-25 10:23:05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7月9日17时左右,被告人周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散步时遇到住在其楼上的被害人罗某,二人因空调滴水一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周某用手机敲打罗某的鼻子,罗某还手打了周某脸部。在打斗过程中罗某摔倒在地,周某压在罗某身上对其的头部、胸部等部位进行殴打。之后周某拨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周某、罗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罗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同年7月31日,被告人周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到案。

另查明: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周某女儿曾某代周某一次性赔偿了被害人罗某五万元,罗某对周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被害人罗某身体,致罗某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老年人,可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情节及认罪认罚,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社区矫正机构亦同意对周某进行社区矫正,可对周某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