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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子合伙开赌场抽成牟利一万余元获刑
作者:西湖区法院 章玉娟 罗伟玲  发布时间:2023-12-22 15:55:24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肖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向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张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李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张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肖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周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均予以追缴。

2022年7月,被告人肖某、向某纠集被告人张某、周某、李某等人共同商议开设赌场,由肖某、向某占大股份,张某占股1.5成,周某、李某各占1成。

2022年7月15日晚,肖某、向某、张某、周某、李某等人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一民房内开设赌场,赌场利用扑克牌,以摸“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参赌人员轮流坐庄,封庄抽头5%,倒庄抽取100元。当日获利一万余元,由肖某统一分配,张某、周某、李某各得一千余元。

2022年7月16日晚,肖某、向某、张某、周某、李某等人在南昌市西湖区老福山某店铺楼上开设赌场,以相同的方式进行赌博。次日凌晨,林某、卫某、唐某、孙某、丁某(均已判刑)等人,持械在该赌场内闹事,恐吓赌场人员,将赌客驱散,赌场被迫关闭。

2023年6月8日,民警在南昌市西湖区船山路某网吧内抓获肖某、魏俊,在南昌市某小区抓获张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南路就业大厦对面抓获周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1号桃花岛客栈附近抓获李某。2023年8月25日15时许,向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到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向某于 2023年6月9日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系因本案事实,且被告人向某参赌系为了吸引更多赌客参赌。

此外,被告人肖某非法获利5000元后未实际向被告人向某支付,被告人张某非法获利1500元,被告人周某非法获利1000元,被告人李某非法获利1000元。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家属代为退缴李某违法所得1000元,并认缴罚金2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向某伙同张某、周某、李某等人开设赌场,犯开设赌场罪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周某、李某、肖某、向某等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被告人张某、李某退缴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向某、张某、李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均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肖某、周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