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杭州某园林工程公司是生意伙伴。2021年,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南昌红谷滩区某基建项目上,承接了浙江杭州某园林工程公司部分工程,该工程完工后,有30余万工程款未结清。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将浙江杭州某园林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浙江杭州某园林工程公司支付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浙江杭州某园林工程公司一直未履行,江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未果。经查被执行人公司账户被其他法院冻结,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奔驰S级轿车,且登记时间为2020年,年限较新,具有一定的价值。
2023年11月初,西湖区人民法院两名执行法官赴杭州异地执行,在萧山区法院的配合下,在该公司写字楼地下停车场,现场扣押了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奔驰汽车。该公司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一次性结清了本案全部款项32万余元。
这是西湖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执行工作、兑付胜诉当事人权益的一个缩影,该院通过采取异地执行、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批执行案件,为西湖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