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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全流程调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西湖区法院 罗兰  发布时间:2023-09-26 09:41:48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坚持以调解为抓手,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途径,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全面加强调解工作,将调解贯彻诉前、诉中、诉后等不同诉讼阶段,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加强诉前调解,前端发力减轻诉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前端化解和关口把控,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要求所有员额法官前置参与诉前矛盾化解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在线调解,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解纷渠道;同时,对调解员进行归口管理,对照调解员化解案件数量及案件类型,优化调解员调解方向,将调解员的专业优势发挥到最大。坚持能动司法,对于暂时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可能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促进纠纷及时化解,帮助困境企业缓解资金困难,让企业尽快从纠纷中摆脱出来,“轻装上阵”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双赢”。加强联动调解,先后与区工商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涉非公有制企业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裁审衔接机制会商、座谈。广泛吸收各行业、各领域的解纷力量参与案件调解,共吸纳驻院调解员4名,聘任47名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其行业优势,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注重诉中调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全流程办理中,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原则,注重诉中调解、判前调解,办理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精准把握案情和当事人心理,抓住有利时机开展调解工作,在事实清楚、矛盾突出的基础上,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大大缩短案件审理时间,减轻企业诉累。完善诉调对接,建立联动衔接机制,畅通司法确认通道,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推动矛盾纠纷快速高效化解。加强释法说理工作,鼓励员额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在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条文,并通过附设“法官寄语”等方式增强裁判公信力和说明力,促使当事人接受裁判,提高案件审理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探索执源治理,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牢固树立“调执一体”理念,完善调解与执行的协同工作,在案件审理阶段把调解工作做实做细,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在执行阶段再打折扣。经调解能够即时履行的,尽量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不能即时履行的,灵活采取保全、设定担保条款等措施,不断提高调解自动履行率。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建立执行事务中心,深化繁简分流的同时,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同时,完善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调解文书,推进社会诚信体制建设。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