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吸毒男子以贩养吸 被判刑二年二个月
作者:西湖区法院 章玉娟 罗兰  发布时间:2023-08-29 10:44:3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5月26日,詹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医院门口将其持有的约0.5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和2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以13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吴某,并将赃款挥霍。2023年5月28日,民警抓获詹某,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五小包毒品甲基苯丙胺及二小包共14粒甲基苯丙胺片剂。经称重,毒品甲基苯丙胺3.5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28克,共计4.82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认为,被告人詹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其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累犯和毒品再犯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