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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介绍工程项目诈骗八万余元获刑
作者:西湖区法院 邓文辉 罗伟玲  发布时间:2023-08-18 16:48:16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杨某向法院退缴的赃款人民币63184元,返还给黄某;扣押在案的武警常服一套、武警短袖T恤一套、武警专用皮带2根,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2021年7月,被害人黄某通过孙江海认识被告人杨某,杨某谎称自己是某武警总队的领导,自家亲戚也是军队的领导,可以介绍武警总队的工程项目给黄某做。黄某为承接工程项目,先后送给杨某5万元现金,4瓶茅台酒,10条金圣国瓷香烟,2条利群云端香烟,2部华为Mate40手机。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烟酒及手机估计总价格为38850元。2022年3月23日10时许,杨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88850元,数额巨大,其诈骗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具有累犯、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