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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赌客网络赌博牟利 男子获刑十个月
作者:西湖区法院 傅少华 罗兰  发布时间:2023-07-11 10:51:1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赌博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审理查明: 2023年4月2日,李某以盈利为目的,在某赌博网站注册个人赌博账号,并租用一处房屋,召集赌客通过其赌博账号在某网站上投注参赌。李某雇请了工作人员王某为赌客操作鼠标上下分及兑付。经查,李某按照赌客投注额的千分之八从赌博网站返水获利,非法获利三万元。4月18日,公安民警根据线索抓获李某及参赌人员等八人,现场缴获赌资13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罪名成立。其具有认罪认罚、坦白、赌博劣迹等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