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西湖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6月14日上午,我院组织垃圾分类志愿者,在朱紫巷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垃圾分类倡议书,号召他们积极引导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列举一些常见的报纸、包装纸、易拉罐、厨余垃圾等如何进行正确归类,并详细说明了有毒有害垃圾处理不当造成的危害,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此次活动,让社区居民们了解了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动员了广大群众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