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2011年间,李某因自己所经营的店面亏损,经济压力大,谎称为黄某儿子退伍安排工作需要继续花钱,从黄某处分两次骗取人民币三万元、六万元,用于填补自己店里的亏空和日常生活。2019年,李某在得知黄某在找温某帮忙购买社保,遂冒充温某,以帮忙购买社保为名骗取黄某现金14000元。
2022年8月17日,李某在民警的电话通知下,到案接受调查。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其坦白且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