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推动试行环境资源 “四合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
一、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是什么?
固定庭室统一办理。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是指将原来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分散由民庭、刑庭、执行庭、行政庭办理的模式,转变为“四合一”集中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理。
二、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办什么?
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的都是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具体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共4类44个罪名;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共4类55个三级案由;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的执行案件。凡诉争标的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相关的民事案件,也均属于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案件范围。
三、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怎么做?
1、配强队伍。西湖区法院采取“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判”的“三专”模式,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力量。配置3名在刑事、民事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员额法官,确保环境资源审判人才基础。
2、完善机制。西湖区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规范立、审、执环资案件全流程办理。
下一步,西湖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并优化环境资源“四合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能力,为守护赣鄱绿水青山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