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当被告刘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确认后,向法官表示感谢,一扫之前怒气冲冲的情绪,脸上也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据悉,被告刘某在某银行申办信用卡后多次出现逾期,截止今年年中,刘某拖欠信用卡本息2万余元。银行催收人员多次进行催收,双方口头同意刘某每月返还1000元。后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与银行协商能否减免每月还款限额。在协商的过程中,刘某接到法院的传票,方才得知某银行已经将其诉至法院。刘某心中自觉十分委屈,自己并非恶意欠款,且一直在与银行沟通协商,银行未经告知将其诉至法院,增加其诉讼成本和负担。庭审前,刘某怒气冲冲来到法庭,表达了其不满情绪。
主审法官通过了解案情,认为双方争议不大,只是刘某对银行将其诉至法院不甚理解。法官认为,判决并不利于解决问题,甚至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且双方之前一直在协商沟通,事实清楚,具有调解的基础。于是积极与双方沟通,准确掌握案件争议焦点。
庭审中,法官在充分掌握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分歧后,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一方面,明理释法让刘某明白信用卡逾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另一方面,告诫刘某提升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双方诉前自行调解过程中一定要签署书面文件,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同时,法官跟银行代理人做工作,建议其给予刘某必要的还款宽限期,在相关费用上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某银行同意给予被告刘某一年的还款宽限期,按季度分四期(每期返还5000元)返还信用卡借款本息;刘某也自愿负担本案实现债权的费用。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本案案结事了。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与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司法的态度、怀揣司法为民的初心,通过人性化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使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高高兴兴回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