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22年11月24日,当事人刘某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现场领取判决书的时候,在宣判笔录上写了“非常满意,效率非常高,请求法院表扬”,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案件详情
2020年8月8日,被告李某向原告刘某借款,原告刘某遂通过案外人曾某的银行账户向被告李某转款4万元。借款时原被告李某双方未约定利息。同年12月27日,被告李某向原告刘某归还2万元。2021年10月13日,被告李某通过微信联系原告刘某表示:“我二十号左右有笔钱进来,我给你打电话又没通”。原告刘某回复称:“好的,微信转即可”。
后被告李某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向原告刘某还款,原告刘某又陆续在微信上多次向被告李某催讨,但被告李某未向原告刘某再还款。2022年9月30日,刘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
审理手记
快速立案:刘某到该院立案大厅现场立案,考虑到其年纪大,没有请律师,立案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材料信息,在询问具体情况后,耐心向刘某释明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告知其立案需补齐的材料,当日顺利立案。
迅速分流:立案后迅速排期开庭、送达,根据繁简分流制度,该案由速裁团队审理。
快审快结:举证期内,法官助理提前审阅案卷,对于证据内容不完整、证据形式不合格等情况,电话联系原告进行说明,建议补齐,使得开庭时整个案件事实完整清晰的呈现出来。
鉴于该案事实清楚,速裁团队在开庭后次日便作出了判决,维护了当事人刘某的合法权益。
11月21日开庭
11月22日作出判决
11月24日领取判决书
暖心服务+高效判决=百分百满意
西湖法院立足特殊群体涉诉实际,聚焦老年人的司法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立案、诉讼流程答疑解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繁简分流制度优势,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工作模式,助力案件提速增效,切实为涉诉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