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赣0103破12号之一
2022年6月9日,本院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省杰豪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江西省杰豪物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也无财产可供分配,导致无法进行清算。本院认为,江西省杰豪物资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申请本院裁定宣告江西省杰豪物资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8月23日裁定宣告江西省杰豪物资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江西省杰豪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