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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群防群治共筑守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火墙”
作者:西湖区法院 刘凌雄 魏昆  发布时间:2022-10-27 14:30:57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当前,火灾仍是危害人们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的危害之一。火灾不仅烧毁劳动人民创造的物质财富,还危机人的生命和健康,污染周围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给人们带来难以估量的痛苦和损失。因此,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影响到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防火防盗,人人有责,疏于防范,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火灾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有的人为了发泄个人私愤蓄意纵火,也有的人安全防火意识不强大意失火;有的消防设施“硬件”先天不足,消防设施投入不足,有的城市总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有的管理者或所有者管理不善、防患不力,有的单位消防安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等等。总而言之,火灾隐患多多,整治困难重重。

为此,笔者建议:其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群众消防意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微信号、重点单位QQ群、消防宣传车、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海报等方式开展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内容,剖析火灾典型案例,普及防火、灭火常识,以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全面提高社会公民防火安全意识。

其二、加大消防工作投入,强化消防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车辆装备和营房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尤其是农村消防通道不足的问题,电器线路老化不规范问题以及消防供水缺乏等问题,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其三、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处罚整改力度。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建筑工地、“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织密人防网络,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问题隐患,现场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跟进处理。对逾期不改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除此以外,筑就守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火墙”,还需要因地因时制宜,动态监督,综合治理,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合力”作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从而形成多方联动、多管齐下的消除和预防火灾的长效机制,用政府相关单位联合监管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