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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酒后驾驶无牌车进市区获拘役
作者:西湖区法院 章玉娟 罗伟玲  发布时间:2022-10-28 17:57:13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7月10日晚19时许,被告人黄某和同事在南昌县龙旗科技园附近的烧烤摊吃宵夜,期间有饮酒行为。饭后黄某步行回龙旗科技园宿舍休息打游戏,11日0时许,黄某准备去市区试练一下刚买的新车(该车未上临时牌照),从龙旗科技园出发,途经瑶湖西七路、天祥大道、紫阳大道、北京东路、北京西路、八一大道、永叔路、八一大道、八一广场, 2时15分许,黄某驾驶该无牌车行驶至八一广场北京西路北侧停车看导航时被特警发现后由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4mg/100ml,民警将黄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2022年7月12日,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92.83mg/100ml。

2022年7月18日,黄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具有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坦白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