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醉酒男子驾车遇交警设卡后掉头被查获刑并罚金
作者:西湖区法院 章玉娟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2-10-26 15:14:53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龚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8月11日中午,被告人龚某与朋友在南昌县某酒店吃饭,期间有饮酒,当晚20时41分左右,龚某驾驶小车途经南昌市迎宾北大道、昌南大道快速路、真君路,在西湖区昌南大道真君路口掉头行驶时,被在此设卡检查的民警查获。交通民警首先使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龚某进行呼气测试,仪器显示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龚某被民警带至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分院抽取血样,经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在送检的龚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04.10mg/100ml。

2022年8月23日,龚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醉酒在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坦白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