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被告何某用信用卡套现十余万元用于“炒币”,不料事与愿违最终亏损严重导致涉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何某返还信用卡欠款本金85000元、利息6430元、违约金7450元。
被告何某听信朋友“炒币”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苦于手头紧张无钱可用,何某想到了在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套现的方法,筹集资金以解燃眉之急。随后,何某在某银行某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先后套现10余万余进行炒币。然而,由于经验不足以及市场风险,何某出现了大量亏损,眼看信用卡还款渐近,并逐渐产生了利息和违约金等额外费用,但何某无力偿还。截止起诉时,何某拖欠本金85000元、利息6430元、违约金7450元,已构成违约。因银行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何某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发后,经何某开卡,双方自此形成借贷关系。何某使用信用卡而未能遵守领用合约及章程,应承担违约责任。至此,法院依法判令何某返还信用卡欠款本金85000元、利息6430元、违约金745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官说法
经办法官庭后表示,有人认为利用信用卡套现是无本之利,遂将大额资金用来生意周转、日常消费,甚至是炒股理财、投资虚拟货币、投资房产等等,殊不知这种行为代价高昂、风险极大。
第一、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违背了银行发放信用卡的初衷,导致监管统计信息失效,产生过度授信,造成贷款市场不合理膨胀,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会引发金融风险。
第二、信用卡取现不同于信用卡透支,其相当于向银行预借现金,所以会被银行视为贷款,收取相应费用。利用信用卡套现将承担较大的利息负担,大大增加了个人的风险。一旦投资失败,无法返还借款本息将面临败诉风险。
第三、如果非法套现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总之,投资虽不违法,但利用信用卡套现投资便属违法行为,且存在巨大投资风险,无异于贷款赌博,最终面临的损失将是个无底洞。因此,广大消费者应熟知各类金融法律知识,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