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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断供类金融案件多发呼吁购房者回归理性
作者:西湖区法院 刘凌雄 魏昆  发布时间:2022-09-05 16:26:5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人因为失业或者破产,现在房贷市场的断供现象开始逐步频繁起来,很多购房者选择了弃房断供、断尾求生。据统计,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2022年上半年受理房屋断供类金融案件61件,超出了2021年全年的59件和2020年全年的47件。数据表明,房屋断供类金融案件呈多发态势。在后疫情时期,购房者不能及时履约和弃房断供的风险还将加剧,或滋生不稳定因素,需谨防此类案件大量爆发。

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大幅增加的原因有:

——炒房者资金链出现断裂。超过60%的涉诉房主在资金实力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购买高价房屋,指望通过炒房赚钱。然而,受近年来房价飞涨、货币超发、房地产去库存等政策影响,尤其是疫情期间房价出现松动甚至下行趋势,加之购房者现金流出现断裂,其在权衡利弊后也有可能弃房断供。

——购房者资格审核不严。部分银行为了短期利益,在没有对购房者的资信情况、资产状况、偿债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的情况下,违规发放按揭贷款。该庭2022年受理的61件断供案件中,属于此情形的有10件。在疫情出现后,由于收入减少、暂时失业、生意不景气等原因,购房者势必面对更大的冲击。

——银行不良资产压力加大。一般情况下贷款人连续3个月“断供”或者累计6个月出现“断供”情况,银行有权解除合同。疫情使银行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由于银行内部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在购房者出现上述违约情形时,银行只能诉至法院。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2020年1月31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规定:“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可以说,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包括金融监管部门、人民法院等均在第一时间积极响应、主动作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以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及司法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认为,商品房按揭买卖是一个包含买卖、借贷、担保等多种法律关系的集合体,涉及购房人、开发商、银行等主体的利益。杜绝和减少“弃房断供”情况的发生,除了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外,还需要全社会的普遍参与。

一方面,理性投资购房,坚守“房住不炒”。自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开始,“房住不炒”已经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投资购房回归理性、量力而行,让投资者意识到错误估计自己的经济实力,盲目“掏空”积蓄购房等行为,不仅风险巨大,且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另一方面,强化风险防控,建立长效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放宽金融政策,及时出台通知,对因疫情影响正常还贷的,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暂不视为违约。金融机构要严格房屋按揭贷款审批手续,梳理贷前审批、贷中监管、贷后应对等各环节风险点,避免违规放贷,完善风控机制;要充分借助追加担保或抵押、更换借款主体、更改还款模式或降低利率等有效方式,帮助购房者度过难关。

作为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亦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人民法院应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人民法院还应当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调研后疫情时期房屋断供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矛盾化解、诉前调解等服务,大力推行诉前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