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然而,近年来金融案件数量多、标的大、执行难,已成为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成立四年来,新收各类金融案件26619件中,其中审理案件21361 件。上述案件中,金融案件申请执行率高达为59.9%,而执行到位率仅为35.6%。金融案件执行难,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金融案件胜诉权的变现,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护。
司法实践中,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体现在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但金融案件区别于普遍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更有其复杂的一面。金融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有:
其一、金融企业自身方面的原因。经营管理不严,防范和化解措施不力,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风险意识淡薄,担保流于形式,银行风控不严,加大信贷风险,从而影响法院执行。其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自觉履行债务的观念淡薄,思想存在误区。借款人消极应诉,逃避执行。借款人经济困难,偿债能力不足。其三、执法环境的影响。金融执行案件涉案财产或为轮候查封,或让老人居住人为增加执行难度,或存在租赁法律关系,或为案外人占用,或仅有人的担保、无物的抵押,或干脆无任何抵押、保证和自有财产等,财产处置和执行难度较大。
为了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问题,笔者建议:一方面,加强源头控制,金融机构加强信贷规范管理。金融部门要规范金融秩序,规范信贷管理,强化贷前资信调查,灵活运用多种担保方式,强化贷款监督管理,确保信贷质量,只有从源头上控制住,才能为以后的金融债权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强化执行保障,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强法院审执联动,强化法院与金融机构的联动,完善财产调查机制,加强执行技巧的培训,提高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
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宣传执行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倡导守信光荣、背信可耻的金融信用风尚,在社会上形成“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社会氛围,从而有效打破金融监管和信用惩戒的死角,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