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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幸福圆桌会法官释法化纠纷
作者:西湖区法院 陈长权  发布时间:2022-07-04 09:53:46 打印 字号: | |

幸福圆桌会上


西湖法院网讯  7月1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邀参加耶苏堂社区幸福圆桌会,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权关系纠纷。

幸福圆桌会上,辖区两位上下楼住户因房屋漏水引发纠纷,多次找社区协调解决未果,便将该纠纷提交到幸福圆桌会上进行讨论。双方各说各理、互不相让,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法官讲解了《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指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辖区人大代表也从情理方面对双方进行劝解。通过多方讲解,漏水住户认识到了自己用水、排水对楼下邻居的侵害,表示可以由社区作为第三方出面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他承担。双方握手言和,一场矛盾就此化解。

该社区主任表示,自“西法伴你行”活动开展以来,法官多次走进社区来到群众身边,既为辖区居民解决邻里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帮助,又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

幸福圆桌会后,参加会议的群众纷纷围上前,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法官逐一耐心地答疑解惑,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官释法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对于已经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对于漏水房屋双方应当秉持团结互助的原则,公平合理地分担相关维修费用。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