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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双向互动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作者:西湖区法院 陶然  发布时间:2022-06-29 09:23:02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金融审判是金融产业发展的晴雨表和助推器,事关老百姓的“钱袋子”,更能助力金融“血脉”滋养实体经济。近年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大力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总结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工作经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和审判工作标准,初步形成了一支既懂法律又懂金融的复合型审判队伍,化解了数万件涉金融纠纷。总体而言,金融审判工作有看点、有亮点,也有难点,特别是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双向互动。

一是金融多元化解工作推进缓慢。法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够主要原因是没有充分发挥市金融法庭独特优势,工作机制尤其是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完善,尚未引入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帮助化解金融纠纷。同时,金融机构与审判机关信息沟通还不畅通,比如,金融机构针对普遍性贷款纠纷问题,只要出现逾期便直接移送司法程序解决,没有充分利用行业举措进行内部催收,加剧了法院审判压力。

二是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未落实。金融法庭成立以来,通过司法建议书或召开金融座谈会等形式,建议金融机构在诉前将司法送达地址加入合同附件解决送达难问题,并制作模板化、规范化的《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建议相关金融机构参考。然而,金融案件诉前约定司法送达地址的案件比例仍有待提高,且存在送达地址填写不够详实,未约定送达地址的司法效力,特别是“电子送达地址”未落实等情况,一定程度上拖延审限造成诉讼冗长,不利于金融债权的及时变现。

三是金融消费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待提升。经研究发现,该庭审理的案件暴露了信用卡违约年轻化趋势明显、委托理财纠纷多发、房屋断供案件大幅增长等问题,不同程度反映了金融消费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不足,不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或滋生不稳定因素。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法院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双向互动,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支持。

一是协调或派员支持引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行业组织参与化解金融纠纷,通过共建日常联系机制、信息互通机制、诉调对接机制、会商研讨机制、宣传引导机制大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加大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搭建学习交流、信息共享和联合协作平台,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互相通报金融审判、执行和金融领域业务开展、监管过程中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例。完善审判机关和金融机构联网信息查询系统,建立诉讼“黑名单”机制,使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涉案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敦促相关金融机构总行在制作合同文本时,普及金融机构诉前约定司法送达地址制度,并明确约定送达地址的法律后果、适用范围以及变更约定送达地址的方式。创新送达方式,在合同中增加约定传真号、微信号、电子邮箱、手机短信等“电子送达地址”,或者预留直系亲属、好友的联系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智能化的送达服务,最大限度提高送达成功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提示和理性投资的建议,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对金融风险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认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引导客户理性投资、合规交易,并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推动广大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掌握基本的投资知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