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调解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85后小伙方某因服刑导致信用卡逾期涉诉,法院通过柔性调解给方某争取了半年的还款宽限期,原告某银行同意给予方某6个月(每期返还2000元)还款宽限期分期返还全部借款本息。
经审理查明,85后小伙方某2017年8月向原告某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一张,多年来方某一直正常使用该信用卡并按期还款。后方某因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服刑期间不能按约返还信用卡本息。刑满释放以后,方某接到法院的传票,得知其逾期返还引发诉讼。截至起诉时,方某拖欠信用卡本金12490元,利息255元,违约金395元。
案件受理后,被告方某表示其有还款意愿,但因刚刚刑满释放,虽然已经找到新工作,但是还没有领取工资,暂无还款能力,希望法官考虑其特殊情况并给予帮助。为了给予刑满释放人员更多的帮助和服务,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柔性司法理念,耐心细致地同银行代理人进行调解和说服工作。一方面,查明案件事实,仔细核实证据材料,核实方某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另一方面,考虑到方某的特殊情况,积极建议某银行体谅方某的实际困难,给予方某必要的宽限期。
最终,在法官耐心协调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方某同意于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每期返还2000元)分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等费用。达成协议后,原被告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捺印。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调处。
法官庭后表示,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助、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柔性司法理念,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服务,用更多耐心和温情让他们有信心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让他们用最崭新、最饱满的生活态度去面对刑满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