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我的好女儿,妈妈终于见到你了。”申请人夏女士紧紧抱住眼前的女儿,在孩子稚嫩的脸上亲吻,眼角还有来不及拭去的泪水。女孩虽然话语不多,但是双手紧紧搂住了夏女士的脖子。这眼前感人的一幕,在场的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干警为之感动。
原来,这个可爱的女孩叫媛媛,今年6岁,是夏女士与前夫孙某的女儿。孙某是吉林人,在南昌做生意期间认识了夏女士,双方于2015年结婚,2016年媛媛出生,媛媛出生后孙某母亲卞某来昌帮小孩。婚后夏女士与孙某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夏女士与婆婆卞某之间也因为生活习惯、抚养小孩方式等方面的原因,心生嫌隙,家庭矛盾不断升级。2018年初,卞某带着孙女媛媛回到了吉林老家。2019年,夏女士与孙某双方就抚养权及房产分割问题起诉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该院判决媛媛抚养权归夏女士一方,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平均分割。
赢得女儿抚养权后,夏女士却迟迟见不到女儿,便向西湖法院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法官接到案件后,联系了被执行人孙某,督促其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将媛媛交由夏女士抚养。孙某称本人愿意履行义务,但是孩子不在其身边而是在吉林老家由母亲卞某抚养。了解情况后,法官多次联系卞某告知其不配合法院的法律后果,孙某本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卞某告知法院孙女是她的心头肉,宁可要孙女也不要儿子。沟通无果后,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人身关系的执行案件,不适宜远赴吉林强制执行,只能给孙某施加压力让其做通卞某的思想工作,交出媛媛。法院得知孙某是生意人,经常出差,将孙某列为限制高消费名单,使其出行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同时下达了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将媛媛交给夏女士,否则将其列为失信人名单。卞某得知儿子孙某生意因自己不配合受影响时,而孙某个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后,主动把孩子带到了南昌。法官与双方协商,在法院执行局见面,夏女士终于见到了阔别四年之久的女儿媛媛。
这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终于这场持续一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