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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预罚款措施 促邻里纠纷化解
作者:西湖区法院 王文才  发布时间:2022-05-16 15:26:4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这就对了嘛,以后大家还是好邻里。”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法官看着申请人熊某与严某能够握手言和高兴地说,一次历经三个多月的执行案件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尾。

原来该案申请人熊某与被执行人严某系南昌市西湖区某街道的老邻居。熊某在一楼有门面出租,而严某是他的楼上邻居,大家本来上下楼邻居生活了20余年,但是因近期严某擅自对自家租房进行装修打破了平静。严某为了方面出租,把自己三居室进行重新改造,独立分成三个独立的居室并在各房间内铺设上下水管道及做了卫生间。熊某认为其所在租房为上世纪90年代初所建楼房,楼层防水性较差,楼上邻居严某家对自己房屋擅自改造,可能会对楼体结构及楼下渗水等造成不利影响,熊某便与严某协商,要求其停止对自家房屋的改造并恢复原状。严某认为熊某无理取闹遂不予理会。熊某以相邻权纠纷为由一纸诉状将严某告至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严某停止对自家房屋的改造并恢复原状。该院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委托江西省某司法鉴定机构就严某对自家住房擅自铺设上下水管道及做了卫生间是否对楼体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及渗水等问题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严某停止对自家房屋一系列改造的行为会对楼体结构产生不利影响,擅自增设卫生间会产生渗水等问题的鉴定意见。该院遂作出判决,责令严某停止对自家房屋的改造并拆除上下水管道,恢复原状。

严某在收到判决书以后还是无动于衷、置若罔闻,熊某无奈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局王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上门找到被执行人严某对其释法说理,要求严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严某不但不听劝反而恶语相向,拒不履行义务。王法官得知严某系某单位退休人员,每月有四五千养老金进账,也是他主要收入。王法官根据齐某某不履行判决义务、不申报财产等违法事实,果断试用预处罚创新机制,在冻结了被执行人严某的养老金账户的同时向其送达预罚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对自己房屋的改造行为进行整改并恢复原状,否则将受到罚款10000元的处罚。被执行人严某在看到执行法官为其“量身定做”的预处罚通知书后,一改前期“整改没门、爱咋地咋地”的对抗情绪,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表示愿意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熊某,共同见证了严某对自己房屋的改造行为进行整改,恢复了之前的状态。

这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熊某与严某握手言欢,一场因装修引起的邻里纠纷就成功化解了。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