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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多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西湖区法院 陶然  发布时间:2022-04-19 09:46:12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陆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克服给审判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该庭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加强科技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的运用,搭建云上法庭、微信等第三方软件,开展立案、庭审、调解等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司法便利,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温情。

二是实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全面推行金融案件从立案、庭审到归档全流程网上办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达到100%,立案后分流转办一般不再移送纸质卷宗。法官不带卷宗,所有的卷宗材料都在庭审电脑上展示,确保庭审更加便捷高效。庭审笔录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同时,在庭审中还采用了庭审语音识别转写系统,大大减轻了书记员现场记录的工作量。

三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主动与南昌市西湖区金融服务中心对接,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法院与金融服务中心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畅通法院与金融服务中心沟通协调渠道。通过设置巡回审判点、召开金融座谈会、建立与金融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邀请省银行业、保险业协会派员参与金融多元化解等方式,创新开展金融案件源头治理工作。大胆开展司法确认,形成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常态化模式,按下了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快捷键”,真正满足当事人高效、便捷、公正解决纠纷的多元司法需求。

四是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涉及民生类、涉民营企业案件,直面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法庭开通立案“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提供“私人定制”法律服务,坚持诉前调解、庭前调解优先原则,将纠纷化解于法院门外。对于涉企担保案件,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先执行债务人财产。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对基本户、流动资产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慎重保全,能采用“活封”方式的不得采取“死封”。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