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将优化营商环境意识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把服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全力保障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付出实际行动。
近日,该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得知债务人已经全额返还借款本息,根据申请人的事情,第一时间采取解封措施,将被申请人的损失将至最低。据悉,申请人某银行诉被申请人某房企、李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某房企、李某因拖欠某银行贷款本金13.3万元,利息罚息5632元以致涉诉。根据某银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某房企、李某所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商铺一套。得知商铺被查封后,被申请人某房企、李某担心影响自己后续生产,积极筹款返还了案涉借款本息,并希望尽快解除对商铺的查封,以便另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进行再融资。
经办法官收到申请人某银行的解除查封申请后,充分注意了被申请人某房企、李某的关切,也了解到企业生产经营亟需资金,另行融资确实迫在眉睫。为此,法官迅速制作解封法律文书,提交审批、提交盖章,并在当天移交保全小组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封手续。
“金融法庭法官第一时间采取解封措施,法官的善意执行措施,为我们民营企业再融资创造了条件,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效率实在是太高了”,事后,被申请人李某对法官的工作表达了谢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不可推卸的责任。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主动延伸工作职能,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的工作要点,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善意执行”、“高效执行”的工作思路,以优质高效的保全措施为契机,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化解纠纷,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深度和广度,在助力辖区经济发展中彰显了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