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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子以贩养吸贩卖冰毒 获刑八个月
作者:西湖区法院 赵珮珮 罗兰  发布时间:2022-01-25 10:02:3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夏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23日,吸毒人员丁某微信联系夏某购买毒品冰毒和麻古,并微信转账人民币800元。同日23时许,夏某微信领取丁某的毒资后,在南昌市某批发市场大门附近将其持有的一粒麻古和少量冰毒交给丁某。

同年10月19日,民警抓获夏某。经司法鉴定,夏某及丁某头发中均检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成分。

另查明:夏某于2017年2月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1年1月因吸毒被行政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且认罪认罚、前科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