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在桃花法庭挂牌成立三年以来,新收各类金融案件25857件,审结金融案件24318件,结案率为94%,金融案件占该庭同期民事案件受理数的76%。经调研发现,该庭其他质效普遍提升的同时,调撤率一直在10%左右进行低位徘徊,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告送达案件较多。借款人或系外地户籍,或因职业变化、搬迁等原因已经变更地址,法院在尝试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法后仍无法送达的,只能启用公告送达,势必延长诉讼进程。该庭今年受理的金融案件中,有580余件系采取公告送达,占比达14%。
二、银行催收力度大。在起诉至法院之前,金融机构往往先行自行催收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催收,具有还款能力及意愿,或者能够达成和解的案件,已经在起诉前先行消化了很大一部分。经催收后,不能还款的才会到法院起诉,加大了调解的难度。
三、借款人到庭率不高。金融案件受理后,部分当事人或系外地户籍,或因职业变化、搬迁等原因已经变更地址,无法送达只能公告。部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上留有地址确认,邮寄送达即视为送达,但事实上并未收到诉讼文书。部分当事人即便收到诉讼文书,因为没有还款能力,消极应诉。以上原因导致金融案件到庭率不到10%,大部分当事人无法到庭参与调解,导致调解率不高。
四、银行调解意愿不高。金融案件调解工作开展的前提是委托代理人取得银行的特别授权,或是因为调解要给与借款人作出一定的让步、或是因为银行内部调解审批流程繁琐、或是因为担心借款人违约后内部追责,进入诉讼程序后,银行一般不愿意进行调解,也进一步限制了金融案件调撤率的提升。
针对以上情况,该法庭建议:一是推广地址确认书制度,最大限度提升诉讼文书送达率;二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引入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帮助化解金融纠纷;三是延伸司法服务,选择典型案件赴金融机构巡回审判,促进纠纷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