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桃花法庭抓住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率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批量化解了20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调撤率达100%,仅仅一个上午就高效快捷地解决了物业纠纷“老大难”问题,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何某等20名业主系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的业主,因对某物业公司服务诸多不满,包括小区环境卫生、停车难、沿街店铺吵闹、房屋漏水等,遂通过消极缴纳物业费表达自己的不满。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包括该12名业主在内业主们还专门成立了微信群,就相关情况互通信息。某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何某等20名业主缴纳3000元-6000元不等的物业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针对物业纠纷标的金额小、案件数量多的特点,桃花法庭立案窗口法官立即援引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且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之后,法官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分析案件矛盾所在,本着双方共好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和法律释明工作。对于业主,法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条文,表示其拖欠物业费,自身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物业,法官释明,物业服务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切实履行物业职责,对业主漏水问题及时妥善处置。
最终,两方互相理解,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积极回应业主的相关诉求,立即着手解决业主反映强烈的漏水、卫生、停车难等问题;业主们也认识到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均当庭缴纳了各自拖欠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放弃对违约金的诉请。至此,该批量共计20件物业纠纷通过小额诉讼得以妥善化解。
据悉,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该庭采取多种举措推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一方面,加强审查,强化立案监督。明确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对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的案件,做到“应用尽用”, 优先按照小额诉讼案件立案,由导诉员积极进行引导,将小额诉讼的答辩期限、审理期间、救济途径等各种法律规定予以明释。另一方面,强化质效,简化庭审程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庭审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以及法庭调解的顺序限制,力求当庭调解,争取做到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提高庭审效率,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下一步,该庭还将进一步完善小额诉讼工作的配套制度,梳理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