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调处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某沥青公司逾期返还银行贷款993万元引发诉讼,经金融法庭的法官多次组织原告与被告进行调解,要求银行方多扶持下中小企业,给被告方一定的时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被告某沥青公司争取到了必要的还款宽限期。
据悉,被告某沥青公司因扩大生产经营所需,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金额999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9%。被告某机械公司等四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发放后,被告某沥青公司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某银行遂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某机械公司返还剩余借款本金993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31043元;被告某机械公司等四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得知被告某沥青公司在当地企业中有着一定的影响,但该公司最近营业整体下滑,导致该公司逾期归还利息。经过承办人前期保全期间,曾深入到该公司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被告企业在当地有一定的规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故不应蛮横要求其限期立即归还欠款,应给企业喘息的机会走出困境,于是承办人多次组织原告某银行与被告进行调解,要求银行方多扶持下中小企业,给被告方一定的时间,以时间换空间,帮助该企业走出困境。最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沥青公司确认拖欠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993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31043元,原告某银行同意给予4个月的还款宽限期返还上述款项;被告某机械公司等四公司为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本案得以顺利调处,双方案结事了。
法官庭后表示,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振兴地方经济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民营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各方面的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如果处理不好,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本案承办法官本着善意文明的柔性司法理念,银行本着服务中小企业为目标,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最大程度为企业争取还款宽限期,在银行和企业之间寻求了双赢解决办法,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