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针对办理的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事发广场相关建筑的负责单位被告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对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被告某公司的积极回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通过审理发现,该案事发广场由多个“凵”字形建筑并排摆放,每个“凵”字两端都有做外凸的“D”字造型,此次事故正是因建筑物外凸的“D”字造型上的水泥等大面积脱落导致原告林某被砸伤。随着建筑物使用期限的延续,建筑物外墙墙砖或者墙皮、悬挂的广告牌等脱落是一个高频率发生的法律风险,大部分“D”字造型外墙上已经坑坑洼洼,里面的水泥看起来随时有掉落的可能。而在“D”字造型凸出部分上面还挂着广告牌,在下面的空旷处,依然堆积着货物,还有不少人在下面走动。
作为建筑物的管理人,被告某公司负有维护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义务不仅针对其所管理的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还针对其所管理的区域内外的路人和财产。对于外墙墙砖或者墙皮、悬挂物脱落致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形下,被告某公司都需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
为此,法院建议:一是定期对外墙进行排查,善尽外墙维护义务,特别是注意该区域内建筑物外墙墙砖脱落的情况,对户外墙面进行排查、排险。二是对可能发生的损害进行投保,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规避法律风险,并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作为物业费成本构成的组成部分。
被告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西湖法院表示感谢,承诺将围绕法院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反思,落实整改计划,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法院,并就下一步的完善措施和保障机制征求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