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大学生李某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过度依赖信用卡提前消费引发诉讼。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返还银行欠款本金14651元、利息1555元、违约金77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李某系某大学学生,因其每月生活费有限,不能满足其日常消费,遂通过办理信用卡提前消费的方式满足其日常所需。通过其银行流水显示,李某信用卡主要用于绑定支付宝网购高档手机、衣服鞋子、零食食品,频繁订购外卖,外出ktv、网吧消费等。由于缺乏经济来源,李某高额消费逐渐使其债台高筑,透支的欠款一直在终点等候。银行多次催讨未果后,李某对此不闻不问,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双方由此涉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使用信用卡而未能遵守章程和领用合约,未能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信用卡,未能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反而过度透支消费,酿成本案诉讼,系本案诉讼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某银行诉请李某返还信用卡借款本金14651元,合法合理,予以支持。某银行诉请的利息1555元、违约金770元,法院以消费本金为基数,按合约约定且不超出年利率24%的标准予以调整。
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经办法官庭后表示,信用卡业务因具有信贷功能、申请便捷和享受免息期等优势,为普通百姓的信贷消费提供了便利,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年轻群体日益成为信用卡透支消费的主力军,他们往往对恶意透支的风险意识认识不够,对信用卡逾期抱有侥幸心理,对后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认识不足,甚至在超前消费理念的驱动下,会办理多张信用卡,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过度透支,导致涉年轻群体的信用卡案件逐渐增多。在此,法官建议,一方面,应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告知信用卡使用中的风险及法律责任,引导持卡人掌握信用卡使用规则,提高持卡人加强规范信用卡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个人信用,坚持理性消费。另一方面,持卡人尤其是年轻人要重视诚信体系的建设,审慎开卡,量力支出,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