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诉前调解程序简便,流程较短,成本较低,能够有效化解金融纠纷,破解金融消费者维权难,维权贵,耗时长的困境。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作用,将金融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高效化解了一起百万元的金融案件,开拓了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诉源治理见成效。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1日,某银行与被告张某夫妻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10万元,借款用途为进工程材料,借款期限为36个月,自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96%,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同日,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张某夫妻提供自有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就该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张某夫妻未按约返还银行到期贷款,截止2021年9月13日,张某夫妻尚欠借款本金1096191.06元、利息(含罚息、复利)39843.54元。某银行催收未果,双方由此涉诉。
法庭收到案件后,将该类案件纳入诉前调解程序,由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夫妻表示因为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出现了一些困难,资金链短期断裂导致逾期。请求调解员多做协调给予其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和宽限期,其必定能够足额返还银行贷款本息。了解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后,调解员有条不紊的开展调解工作。首先,调解员表示,案涉《个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需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张某夫妻逾期在先,酿成本案诉讼,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次,调解员跟银行代理人做工作,鉴于张某夫妻诚恳地表达了其还款意愿,只是最近资金周转暂时出现了困难,希望银行给予其必要的“蓄电”时间,必能“满血复活”,如期返还银行逾期本息。
经过调解员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某银行同意给予张某夫妻半年的宽限期,在明年春节之前张某夫妻同意一次性归还银行贷款本金1096191.06元、律师费10810元及利息、罚息;某银行对张某夫妻名下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至此,该案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妥善化解。
据悉,该庭集中管辖南昌市四个主要城区的案件,年收案达上万件。面对案件激增压力,该庭深入推进“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创新诉调对接,推进分调裁审”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模式,在立案窗口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指定聘请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民陪审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机制无缝衔接,为金融提供“一站式”金融解纷服务,大大提升金融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