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挂牌成立三年以来,新收各类金融案件21857件,审结金融案件20018件,结案率为91.58%,金融案件占该庭同期民事案件受理数的76%,成为该庭民商事纠纷中最主要的案件类型。经调研,存在三个问题影响此类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一是公告案件较多拖延审理期限。尽管该庭通过司法建议书或召开金融座谈会等形式,建议金融机构在诉前将司法送达地址加入合同附件解决送达难问题,并制作模板化、规范化的《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范本建议相关金融机构参考。但有的银行签订合同把关不严,当事人送达地址填写不够详实;有的银行合同文本未约定送达地址的司法效力。借款人或系外地户籍,或因职业变化、搬迁等原因已经变更地址,法院在尝试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法后仍无法送达的,只能启用公告送达,势必延长诉讼进程。该院今年受理的金融案件中,有580余件系采取公告送达,占比达14%。
二是诉讼能力不强导致庭审反复。该庭辖区内44家主要的金融机构中,有20家由金融机构委托员工自行代理,占比45%。金融机构委托员工代理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国有资产的有效保障,导致银行存在败诉风险,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影响金融审判质效提升。具体表现为:起诉盲目,在诉讼目的未明确、诉讼证据准备不充分、法律关系尚未理顺以及未核实被告是否死亡、监禁、出国等特殊情况贸然起诉,导致败诉或中止诉讼等法律后果。庭前准备不足,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相关数据的计算方式等案情不了解,不能有效回应被告的抗辩。风险意识不强,对诉讼中发现的法律风险不能及时纠正反馈,包括合同完备性缺失、格式合同提示不足、担保流于形式等,增加了金融风险。诉讼行为不规范,诉状等法律文书错误率高、诉讼请求不合理、不明确或有遗漏,举证程序不符合证据规则,导致撤诉后重新起诉。如该庭近期受理的农业银行某支行批量50件案件,因银行证据准备不充分,均通过二次开庭重新提交证据,方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是贷前把关不严引发司法鉴定。今年以来,该庭共有6个案件申请就签名、捺印等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影响办案效率。该6个案件的借款人均属不符合银行放贷条件,为了尽快获取银行贷款,或是采取谎称用途、或是虚构贷款材料、甚至伪造他人签名、捺印等方式,签订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枉顾他人的合法权益。该类案件不同程度的反映了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存在管理乱象,银行信贷员盲目追求业绩,放松了对签字的监督审查,甚至存在银行信贷员监守自盗,或与借款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针对以上情形,法官建议:一是提高送达效率。积极发挥指引、规范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在电子合同中增添诉前送达地址确认条款,尝试约定电子邮箱、微信、微博、QQ、网购信息等“电子送达地址”,提高送达成功率。二是加强诉讼指引。组织专题培训、制作规范化、标准化金融审判流程指引,统一金融案件的证明标准、诉讼文书范本、授权委托书样本,提高金融机构的法律应用水平和诉讼维权技能。三是提高风控意识。规范金融机构合同签订的流程与审核,签订合同应当在银行营业场所进行,对合同签订严格实行面签制度,并做好视频影像采集留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