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男子在KTV饮酒后驾车找网友被查获刑并罚金
作者:西湖区法院 傅少华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1-08-12 10:49:5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5月9日晚22时许,被告人王某和朋友在南昌市经开区蛟桥镇某KTV有饮酒行为。5月10日零时30分许,王某独自驾驶小型汽车从KTV出发前往南昌市孺子路找网友,途经庐山大道、八一桥、抚河北路、滕王阁隧道。零时40分许,行驶至抚河北路孺子路口处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为97mg/100ml,民警隧将王某带至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王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04.01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驾临界值,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同年5月19日,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因吸毒于2019年3月11日被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一日。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且认罪认罚、吸毒劣迹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