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当庭支付了某律所律师费用5150元,某律所同意减免200元律师费并放弃违约金的诉请,双方案结事了。
原告某律所与被告王某于2021年1月9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上约定由某律所律师担任王某与案外人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委托代理人,王某同意向某律师支付前期律师费1500元,剩余律师费按王某收到调解书或判决书载明总金额的10%向某律所支付。王某与案外人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于2021年5月作出民事调解书,王某于2021年6月4日收到全部调解款53502.2元。原告某律所已经完成了全部的委托事宜,但王某并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律师费用。某律所多次催讨未果后,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按照调解书载明总金额10%的比例立即支付剩余律师费535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分流至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确认无误。王某对合同约定的按照调解书载明总金额10%的比例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不予接受,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找准双方争议焦点,一方面向王某解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阐明合同效力及违约责任等,同时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另一方面,调解员跟原告某律所做工作,王某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属于弱势群体,建议原告某律所适当降低律师费用,并免除违约责任。经过调解员多方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庭支付了律师费5150元,原告某律所同意减免200元律师费并放弃违约金的诉请。至此,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敦促合同双方坚守契约精神,恪守诚信原则,对案件积极主动进行化解,保护双方合法权利,注重双方利益平衡,让人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