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前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王某未能全额返还好友李某借款50万元引发诉讼,经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王某心存愧疚同意先行返还李某5万元,余款在1年的宽限期内还清;李某顾念情谊表示双方自行和解即可,并当庭撤回了起诉。
李某和王某系多年的好友。2018年9月,王某因生意周转需要急需资金,并找到多年好友李某要求借款。碍于朋友情面,李某于当日转款50万元给王某,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2.5分/月,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后王某逾期还款,双方经对账,王某于2019年6月补充出具借条一张,承诺2019年6月底前返还20万元,剩余部分2019年8月底前结清。但时至今日,王某仅仅返还部分款项,剩余借款本金33万元及利息至今未还。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王某返还借款本金33万元及利息。
立案调解员审查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也仅仅是利息的计算标准问题,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即安排驻该院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一方面,调解员劝说王某应心怀感激之情,虽然目前有困难,但也得想办法解决,并告知王某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以及执行过程中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调解员劝说李某体谅王某的难处,希望看在多年情谊的份上,多给王某一些凑钱的时间。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工作,最终,王某主动提出还款方案,即先行归还5万元借款,余款一年内还清。李某当即同意了王某上述调解方案,也考虑法院判决和执行可能会给王某带来不利影响,表示双方自行和解即可,并撤回了对王某的起诉。
至此,这起纠结了3年的借款纠纷半小时得到化解,既让案件案结事了,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挽回了当事人的友情,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