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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卡养卡”隐患多 沦为“卡奴”难回头
作者:西湖区法院 刘凌雄 魏昆  发布时间:2021-06-02 11:30:2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部分消费者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陷入了 “以卡养卡”“拆东墙补西墙”的处境,最终沦为“卡奴”。近日,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审结了一起信用卡纠纷,吴某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办理了3张信用卡陆续逾期以致涉诉,法院依法判令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某银行信用卡本金164584元及相应的利息、分期手续费。

吴某系一名90后青年,初中学历,收入不高,但其热衷于信用卡提前消费,并前后办理了3张不同的信用卡“以卡养卡”,希冀跑在还款日期的前面,企图躲过银行手续费与还款利息。而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循环交替,导致债台逐渐高筑,透支的欠款一直在终点等候。于是乎,透支金额最多的一张信用卡首先东窗事发,某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吴某返还信用卡本金164584元及相应的利息、分期手续费。庭审中,吴某阐述了自己上述“以卡养卡”的经历,对自己之前抵不住诱惑,沉溺于“轻松一刷”的日子深表后悔,并陈述本案银行的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导致其持有的其他银行的信用卡受到牵连,造成逾期,使个人信用状况出现不良记录。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使用信用卡而未能遵守章程和领用合约,未能依法依规合理使用信用卡,反而通过“以卡养卡”过度透支消费,酿成本案诉讼,应承担违约责任。某银行诉请吴某返还信用卡借款本息及分期手续费,合法合理,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经办法官庭后表示,“以卡养卡”,其实就是持卡人办理了很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利用每个银行不同的还款时间取款、套现来互相支付信用卡还款。持卡人特别是年轻持卡人在超前消费理念的驱动下,会办理多张信用卡,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过度透支,但“以卡养卡”并非长久之计,甚至将依法严重的法律后果。其一、面临高额费用。透支使用信用卡需要付出较为昂贵的利息、违约金和分期手续费等费用,如果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终有一天会因支付不起养卡的费用而不能按期归还,更加加重自己的经济负担。其二、可能触犯刑律。“以卡养卡”恶意透支信用卡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且对多家银行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数额巨大的,行为触犯刑律,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以卡养卡,可能会养成“大患”,最终沦为“卡奴”再难回头。消费者应养成合理规划资金的理财习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摒弃过度透支消费。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