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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西湖区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抚养权变更案件为孩子入学保驾护航
作者:西湖区法院 余慧敏 万怡  发布时间:2021-06-01 16:22:46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2021年5月28日下午,一对年轻男女匆匆走进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立案咨询。据了解,魏某、邓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2015年6月生育一女,2020年8月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小孩由邓某抚养。因小孩将于2021年9月入学,但魏某名下的房产所属的学区更优质,加之邓某因工作原因无暇照看小孩,魏某主张变更抚养权。但根据2021年5月12日南昌市教育局颁布的入学新政,审核入学相关材料的截止日为2021年5月31日。魏某曾咨询当地教育局,教育局回复离异家庭需提供抚养权证明,例如公证处或法院证明。因魏某与邓某前期商量未果,导致来法院起诉的时间距离上交入学材料仅剩两个工作日,错过上交入学材料截止日期孩子将无法上学,希望法院从快处理。

得知这一紧急情况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审核了原告魏某的立案材料,在充分尊重了原告魏某与被告邓某的意愿后,根据该院的诉前调解程序,由速裁团队进行了诉调对接,启动了诉调对接。在调解前,承办法官迅速查找并认真研读了2021年5月12日南昌市教育局颁布的《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对2021年新生入学政策做了深入的了解;在调解时,承办法官对原告魏某与被告邓某的婚姻状况进行了充分把握,并以一切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调解抓手,最后促成了双方达成了有关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及探望权如何实现的调解协议。

为了不让孩子错过入学,在承办法官及其团队的协作配合下,迅速实现了立案、调解、出具裁判文书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当日事当日毕。双方拿到调解书时,长舒一口大气,紧皱的眉头终于展开,并对法院的高效率运作点赞。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牢固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该院突出将党史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实在在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