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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微信远程调解 千里化解纠纷
作者:西湖区法院 刘凌雄 魏昆  发布时间:2021-04-02 15:51:17 打印 字号: | |

巧用微信调解


西湖法院网讯  为响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号召,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创新审判方式,巧用微信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减轻了远在赣州的当事人奔波之苦,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服务效果。

2019年5月,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62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2%。上述合约签订后,某银行依约向李某发放贷款62万元,有借款借据予以佐证。但李某未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截止2020年12月29日,尚欠本金284166.71元、利息(含罚息) 18458.05元。某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双方由此涉诉。

开庭当日,李某因急事滞留在赣州,无法立即到昌参加庭审。焦急万分的李某立即同经办法官取得联系并说明缘由,表达了其不能到庭的歉意和同意调解的意愿。鉴于李某不能到庭,同时也为减轻双方的诉累,经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用微信与李某取得联系,征求原告某银行的同意后,双方采取远程视频调解。法官一方面仔细核实证据材料,查明李某拖欠款项的具体金额;另一方面,建议某银行体谅李某的实际困难,给与李某必要的宽限期。在法官耐心协调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李某同意于2021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某银行借款本金284166.71元及利息、罚息。

据了解,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加强科技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的运用,搭建云上法庭、微信等第三方软件,开展立案、庭审、调解等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