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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内卫生间水漫金山 经调解开发商 “火速”维修
作者:西湖区法院 刘凌雄 魏昆  发布时间:2021-03-31 14:38:41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业主李某房屋漏水长达2年一直无人问津,经法院调解,开发商当天就采取先进技术“火速”进行维修,一劳永逸解决了漏水隐患。

2017年9月1日,李某与某开发商因购买案涉房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一份,2019年1月该房产交付李某使用。收房后,让李某恼火的是,楼上住户卫生间大面积向下渗水,多次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维修未果。2020年12月,李某决定对房屋进行装修,再次向开发商提出维修申请,经过多次沟通未果。因房屋漏水严重影响了李某的装修进度,导致其对装修公司违约,产生了一定的误工费、交通费和违约费等,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某开发商排除卫生间漏水的妨碍并赔偿李某处理该事宜应支出的必要费用16000元。

专职调解员收案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开发商无奈表示,漏水原因系因楼上住户责任引发,但楼上住户不愿意配合,所以一直未能妥善解决。为此,调解员释明,一方面,开发商作为房屋出卖方,应保证交付房屋的完整性。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开发商有义务进行维修。另一方面,考虑到楼上用户不愿配合,能否采取先进技术手段在不麻烦楼上用户的情况下进行防水维修。

经过多方协调,最终,某开发商当天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购买了高压注浆机和聚氨酯防水材料,从李某厕所天花板凿开裂缝,利用注浆机将防水材料打入缝隙内,一劳永逸地解决了漏水问题。房屋维修后,李某喜出望外,放弃了对相关费用的诉请,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到了妥善的调处。

 “感谢法院,感谢调解员,困扰我们家两年的大事终于解决了,我们全家可以安安心心住进新房了”,案件撤诉后,李某激动地对调解员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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