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谢谢调解员,2年了,我的借款终于在您这儿全部要回来了!”收到10000元还款的胡某由衷地向调解员致谢。这是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设置专职调解员以来,又一次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的有力写照。
胡某和江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6月,江某以投资入股缺少资金为由向胡某借款,并承诺于2019年9月30日还清。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的朋友,在没有出具借条的情况下,胡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出借了10000元给江某。借款到期后,胡某向江某催讨借款,但江某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还,甚至在10月底将胡某的微信及手机全部拉入“黑名单”,使胡某无法联系上江某。此后经过近两年的上门催讨,江某不为所动。忍无可忍的胡某顾不上朋友情面,一纸诉状将江某某诉至法院,要求江某返还借款10000元及利息500元。
专职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争议的焦点为只有微信转账,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借贷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心里有底的调解员决定全力调解此案,并通知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向双方释明,胡某现有的微信转账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且借款已经实际支付的事实,即便没有借条,胡某的相关诉请亦能获得法院支持。接着,调解员从情理、法律后果等方面入情入理对江某进行说服、劝导。经过调解员的法律释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江某的态度终于转变,最终达成一致。江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当庭返还了借款10000元,胡某放弃利息的诉请,并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到了妥善的调处。
据悉,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引领推动作用,开展多元纠纷,聘请一名人民陪审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大力推动案件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