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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伪装盗窃电动车 获刑八个月“六进宫”
作者:西湖区法院 傅少华 罗兰  发布时间:2021-02-23 09:24:28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 11月 1 日凌晨,潘某携刀片在南昌市某地铁口寻找作案目标,发现一辆电动车未锁地锁和龙头锁,便从另一辆电动车拿件雨衣穿在身上伪装,并将未锁电动车推至对面隐蔽处,用刀片将电瓶电线割断,将电瓶藏在附近垃圾堆里,将电动车藏匿在路边一隐蔽处。次日,潘某将电瓶以人民币200 元销赃。同年 11月5日,民警根据视频监控在一网吧抓获潘某,后其配合民警找到藏匿的电动车(市场价值人民币1871元)。

另查明:潘某于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3 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6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7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9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犯盗窃罪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一般累犯、认罪认罚、前科、积极配合追缴赃物(部分)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