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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多次贩卖“可非”药水 男子获刑三年
作者:西湖区法院 傅少华 罗兰  发布时间:2021-01-11 10:18:02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 2020年7月16日、7月29日,潘某先后两次在南昌市西湖区某网吧以350元贩卖各1瓶精神药品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俗称“可非”)。

2020年8月15日,潘某在上述网吧以700元的价格贩卖2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同年8月27日,民警抓获潘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