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网讯 2020年12月3日上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南昌市第二金融法庭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诉被告章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据悉,被告章某在网上银行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原告经审查后,予以放款。此后,被告未支付借款本息,原告经催告无果,诉至法院。
经办法官马超经过审慎的思考和评判,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到巡回审判点审理案件。首先,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减少了当事人的舟车劳顿,拓宽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途径,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有效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更加方便法官了解案情。其次,本案系网贷,一些重要的证据材料均保存在原告的操作电脑内。到巡回审判点开庭,降低了原告收集证据的难度,保障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的避免了电子数据传输中可能出现的衔接、错误问题,为经办法官审核证据奠定基础,有力保障了案件可以得到公平、公正、客观的审判。第三,到巡回审判点开庭,可以真真切切的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意见,有效的做到了事事以事实为依据、案案以法律为准绳。
据了解,今年以来,西湖法院大力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切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先后组织法官深入高校、金融机构、社区巡回审判30余件,让审判置于阳光之下,在公开中促进审判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