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男子六次在值班休息室内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十一个月
作者:赵珮珮 李红艳  发布时间:2020-11-17 11:11:59 打印 字号: | |

西湖法院网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9日,被告人周某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工作单位的值班休息室内六次容留吸毒人员王某、陈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及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2020年6月27日17时许,民警在南昌市西湖区某地抓获周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二年内六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其具有坦白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红艳